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

從事藝術的朋友:你們要堅持,一定會畫出彩虹

最近忙著一個event,心裡累積了好幾個blog,未有及時寫出來。這個blog想獻給從事design及藝術的朋友。

住在港島區的朋友,有沒有發現新年前後,有12輛換上Festive Hong Kong的新衣? 旅發局找來12個不同背景的漫畫家、插畫師為節慶年畫上香港主要節日的圖案。而我有幸跟部份參與的畫家接受傳媒專訪了解箇中點滴。 (http://www.discoverhongkong.com/tc/events/art-in-motion.html)

在訪問過程中,我發現多個共通的點,他們對繪畫的熱衷,很多從小已經喜歡畫畫,透過畫筆表達自己,而我從小沒有這個慧根,連畫一個盒狀的東西也不會。憑著他們的興趣,朝著設計的方向而走,這條路從來不易,尤其在拜金主義的香港,「畫畫沒出色」、「畫公仔賺不到錢」這些說話總會聽到。平面藝術跟表演藝術不一樣,沒有經理人走來捧紅你,他們要付出的努力比一般人多。若然沒有這份堅持及熱誠,相信今日大家未必有機會認識他們:李志清、Sean Tsang、林皮、Otto To、Issac Tsang、洋子、May Shum、文地、安娜貓、APO及John Ho。

大家也慨嘆官方在藝術場地提供及資助,只聞樓梯響,連申請賽馬會的場地也要過關斬障。幸而,隨著Internet普及,令他們接觸更多資訊,同時讓他們的作品更多人認識。這方面,香港政府的付出遠不及鄰近的澳門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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