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鬧得最熱哄哄的民建聯在商台特約了一個節目—十八仝人齊落區。節目啟播當天一眾傳媒拉隊跟主持四圍走,我覺得屬於曲線宣傳,越要鬧越要聽,不是嗎? 大家中了計吧!
媒體接受各式各樣廣告模式,不是始於今天。大家不是在鬧無線的劇集有多爛,因為他們拍主角需要融資時,大大拍著恆生銀行的招牌。還有,星期一至五晚十時半的一分鐘廣告特輯,一定會令大家轉台。
不用多說大家對商台如此反感,不僅出於民建聯一貫出賣港人利益行徑,再者從民建聯對節目參與,很容易「騎劫」了節目,「騎劫」了媒體,所以任憑黃永說節目編審自主,我也沒法相信。
除了廣告,公關都經常跟各大品牌招手,希望得到贊助支持,金錢、場地、活動禮物,尤其在資源有限的活動,有贊助支持事半功倍。好多時候,一段贊助的關係,明買明賣,表面上平常不過的交易,其實暗藏技巧。舉一個常見例子,儘管你已經註明「排名不分先後」,贊助商總會跟你糾纏,其品牌的logo排名不能放於其competitor之後;儘管它的logo白色空間比人家多,呎吋一定不能比其他的小;這些還算是小兒科,能力範圍以內的,都即管安排一下,只是累了設計的同事要翻手改幾遍。另外,有些機構會要求鳴謝兼介紹其公司業務,我想這個要求過份了一點吧。這是贊助金額有別,要是每個贊助商要求也照顧到,不敢想像活動會否變成廣告節目。
除此之外,有些贊助夥伴很聰明,透過活動貼紙,mic牌,紀念品,甚至活動場地裝置了攤位,盡出奇謀爭取曝光機會。如果主辦單位沒有異議,一次半次還可以的,但長此下去,只會變成另類「騎劫」,說白一點是「喧賓奪主」。相信主辦單位要權衡輕重,顧及受眾的感受,否則贏了贊助,輸了支持者,值得嗎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